陈邢奕,男,2013级金融管理与实务三班员工。
张铭卿,男,2013级金融管理与实务三班员工。
陈邢奕和张铭卿两名同学无视校规校纪,擅自旷课,并修改辅导员老师已经签名的请假条上的请假时间,性质恶劣,在同学中带来极坏影响,给学院员工管理工作产生困扰。
为严肃校规校纪,教育本人及其他同学,根据《公司员工违纪处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经公司党总支研究,决定分别给予陈邢奕和张铭卿两名同学警告处分,取消该两位同学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,并撤销陈邢奕和张铭卿两名同学的员工干部职务。
希望以上两名同学和我学院其他同学引以为戒。
国际交流学院
2013.11.12